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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主体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8-30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犯此罪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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