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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8-30

  一、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是:

  (1)主观方面不同。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后罪则出于过失。

  (2)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不依法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放纵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后罪则表现为一切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的所有玩忽职守的行为。

  (3)定罪情节有不同。本罪系行为犯,一实施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除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都构成本罪;后罪为结果犯,玩忽职守的行为必须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危害结果方能构成其罪。

  (4)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为复杂客体,既侵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又侵犯社会正常的治安秩序,且以后者为主;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

  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如何量刑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量刑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会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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