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属于经济犯罪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1-12-31
一、强迫交易属于经济犯罪吗
强迫交易是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强迫交易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的,是属于经济犯罪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二、强迫交易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一)客体不同
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
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二)客观方面不同
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
敲诈勒索罪,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且行为人敲诈勒索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情形。
(三)主观方面不同
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
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四)主体不同
强迫交易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
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三、强迫交易罪属于哪类犯罪
强迫交易罪属暴力犯罪。
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强迫交易罪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买或出售商品,或者强他人提供服务或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市场商品交易秩序和交易对方的合法权益。
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主体为商品和服务必的需求者或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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