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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可以和解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5-04

  一、刑事犯罪可以和解吗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也就是说,刑事案件确实是可以适用和解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可以对刑事诉讼法中列举的犯罪进行和解。从条文上看来,仅仅限定在刑法分则第四章和第五章的罪名,且需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二、刑事和解后有案底吗

  如果刑事和解后,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当事人会有案底。《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对犯罪人员信息进行合理登记和有效管理,既有助于国家有关部门充分掌握与运用犯罪人员信息,适时制定和调整刑事政策及其他公共政策,改进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防控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助于保障有犯罪记录的人的合法权利,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近年来,我国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有关部门为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并推广其中的有益做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犯罪人员信息的登记和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犯罪记录制度,对司法工作服务大局,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推进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开展有关犯罪记录的工作,要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框架内,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刑事和解程序

  刑事和解的程序为加害人承认犯罪,并向被害人及其亲属认罪,承认错误,表示悔改。在对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之后,调解员可以询问被害人希望从这次和解中获得的补偿或赔偿项目,与会者对加害人如何补偿、如何解决犯罪事件发表意见。调解员主持和解参加人达成和解协议,督促与会者签署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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