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犯罪

为您提供最全面的毒品犯罪法律内容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郑辉团队 > 走私犯罪

如何区分放纵走私罪和走私罪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7-31

  一、犯罪对象不同

  走私罪的犯罪对象是指个人或者单位。

  放纵走私罪的犯罪对象是指海关工作人员。

  二、构罪条件不同

  走私罪的侵犯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这种管制的目的是通过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督、管理与控制,防止偷逃关税及其阻止或限制不该进出口的物资进出口。

  放纵走私罪的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监管制度。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依照中国《海关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主要从事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等海关业务。

  3、犯罪的表现形式不同

  走私罪的客观行为却是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放纵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徇私舞弊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徇私,有的是为了贪图钱财等不法利益,有的是因碍于亲朋好友情面而徇私舞弊,有的是出于报复或嫉妒心理而徇私舞弊等。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上一篇:最后一页

下一篇:走私犯罪案件由哪个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