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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5-04

  一、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区别

  1、主观方面的区别,两者虽然都是可以由故意或者过失构成,但是滥用职权罪以故意为主,玩忽职守罪以过失为主;

  2、表现形式不同,滥用职权表现为以作为的方式超越法定职权,决定、处理无权处理的事项,而玩忽职守则表现为在工作上不负责不认真,履行职责时马虎草率。

  二、构成滥用职权的行为具有哪些特征

  一是滥用职权行为发生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超越这一范围,便构成了其他违法;

  二是滥用职权行为表现为不正当地行使权力。

  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

  二是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

  三是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

  四是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

  三、滥用职权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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