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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郑辉团队 > 刑事知识
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程序的初期,也是刑事证据尚未固定并形成完整体系的时期,这段时间侦查单位会频繁提审嫌疑人,不仅给嫌疑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同时也会从嫌疑人的口中获取指控证据,尤其是获取有罪证据,那么在刑事拘留期间律师主要做的工作有如下几项: 1)及时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并梳理案件信息及法律,让嫌疑人对案件本身心中有底。 2)会见时辅导嫌疑人如何与办案单位相处,尤其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2021-07-15 常见问题
根据我国《》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实践中很多家属认为到了法院开庭审理了再委托律师,这种心态和想法会耽误刑事案件中的很多时机,包含通过专业律师的帮助下的时机、重罪名更改为轻罪名时机、犯罪数额降低的时机、数个罪名案件中罪名减少的时机、检察院不起诉的时机等。 刑事案件与其
2021-07-15 亲属须知
被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家属应当尽快委托专业的,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规定,除办案单位外,只有辩护律师可以在刑事拘留后对嫌疑人依法进行会见,亲属包含夫妻、父母、子女等都无法会见到嫌疑人。只有部分小的看守所尤其是县份上的看守所,在部分条件下进行会见如在看守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行电话交流或当面会见,但禁止谈论案情,因此家属获取的信息很少,应当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依法会见,获取信息并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执行拘留后,有条件的一般采取电话通知家属来领取告知书,没有家属电话的,一般会根据嫌疑人提供的地址和收件人或者身份证上的地址进行挂号信邮寄,邮寄时间较慢,可能存在邮寄地址错误或者户籍地无人接受,因此家属可能没有及时接收或者接收不到的情况。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所谓有碍侦查的情形是指:同案的可能逃跑、隐匿、毁灭或者伪造证据;有可能互相串供、订立攻守同盟;或者其他同案犯有待查证的。 所谓无法通知的情形是指: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者工作单位的。影响通知的原因消失后,办案人员应当立即通知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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